东华大学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是全国最早建立服装类学科的高等院校之一。下设服装设计与工程系、服装艺术设计系、视觉传达系、环境设计系、产品设计系、表演系、中日合作项目部、艺术学理论部、美术学部和实验中心。开设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表演、艺术与科技等8个本科专业。
拥有“服装设计与工程”博士学位点、“设计学”博士学位点、“时尚设计与创新工程”交叉学科博士点,其中“服装设计与工程”被列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级特色专业、上海市重点学科、教育部“工程”重点建设学科;拥有设计学、艺术学理论和美术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设计学”被列为上海市重点学科、上海市一流学科,是全国32所首批设立“艺术设计”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院校之一。拥有“现代服装设计与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目前,学院在校本科生余人,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余人,教职工余人。
年艺术类录取情况如下表所示:一、表演类
表演专业的录取原则:*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有专业统考的省(区、市)考生须取得本省(区、市)统考专业合格证,在此基础上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年浙江省为分),取得东华大学专业考试合格证,所有考生按学校专业考试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详见《东华大学年表演(影视戏剧)专业本科招生简章调整工作方案》、《东华大学年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本科招生简章调整工作方案》。
年东华大学表演(服装表演)专业录取最低校考名次为第35名
年东华大学表演(影视戏剧)专业录取最低校考名次为第53名
二、美术与设计学类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考生所在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同批次专业合格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在此基础上根据各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等专业: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
说明:专业考试成绩为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
2、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满分为分)。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为分),课程用英语授课,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
录取原则详见《东华大学年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招生简章调整工作方案》。
浙江省
专业
最低综合分
数字媒体艺术
.27
服装与服饰设计
.40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07
视觉传达设计
.87
环境设计
.73
艺术与科技
.20
产品设计
.00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
.13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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