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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2/24 19: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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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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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副校长韩启德院士在光明日报科技周刊(-01-24)上发表的《我们面临的医学伦理问题》一文,对医学伦理问题做出了几点预言,“以引发人们更多的思考”。笔者乐于响应韩院士的号召,思考一下这几个“变得越来越突出”的“医学伦理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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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和伦理学有个习惯,就是把简单的东西弄复杂。例如哲学家认为在科学和非科学之间划界非常困难,但是司马南和兰迪拍出一千万人民币和一百一十万美元,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对于“医学伦理”问题也可以照此办理,不要管“伦理学”怎样难以解决,只要把问题放在实际生活中去,看看市场博弈怎样自动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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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看所谓“基因歧视”问题。其实所谓“基因歧视”问题并不是对基因的了解增加之后才产生的,而是古已有之。也以找对象为例,无论是人类还是其他有性生殖的动物,都存在择偶的现象。如果人们倾向于找漂亮的对象,对于不漂亮的人而言,也是一种“基因歧视”,只要看看同卵双胞胎相似的程度,就可以知道人的相貌在多大程度上取决于基因。中国古代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进了洞房掀起盖头才辨媸妍,看来可以最大限度的防止“基因歧视”,而自由恋爱则是开“基因歧视”之先河。韩国有个“统一教堂”,信众的婚配全凭教祖文鲜明乱点鸳鸯谱,大概也不失为防止“基因歧视”之一法。如今则应大力提倡网恋,禁止互发照片,采取老式结婚,进洞房掀盖头,不许反悔。只是此法能否完全避免“基因歧视”还没有保证,谁知道网络上的文才是不是基因决定的呢?不过,长得漂亮是福是祸也很难说,自古道“红颜薄命”,漂亮者自会增加一些其他风险。所以无论漂亮与否,大多数人都嫁出去了,剩下的有时反倒是一些才貌双全的“优秀分子”。提倡整容也可算是一个防止“基因歧视”的方法,只怕伦理学家又说是“基因欺诈”。其实易感癌症者未必难找对象,须知也有人并不欣赏“白头偕老”,如果两人同时短寿,也未必不是福分。这些问题确实复杂,但是如果有人来做基因检测,医生大可不必拒绝,怎样使用这些数据是当事人自己的事,医生只要为之保密即可,也可以像艾滋病检测一样,允许匿名。要结婚的双方是否需要交换基因检测报告,也像是否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一样,由二人自行商定,无需医生参与。其中并不会发生什么“医学伦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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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保险公司的“基因歧视”。如果保险公司不能察看基因数据,当然也就完全避免了“基因歧视”,但此时保险公司与顾客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以顾客的立场,当然是知道自己易感疾病才去投保,不易感者不愿意花这份冤枉钱。此时保险公司如果不想破产,只有提高保费。其结果是不易感者被高保费挡在保险门外,要说“基因歧视”,反倒是没有易感基因的人受到“歧视”。自然厌恶真空,需求拉动供给,保险公司为了争取没有易感基因的顾客,可以设计新的险种,顾客如果自愿出示基因数据或提供基因检测样本,可以根据本人的易感程度分不同等级降低保费。在乎“基因隐私”的只好按最高风险收取保费。这种区别对待的收费标准是不是“基因歧视”呢?还不能这样说。因为对于过去很少出事故的汽车降低保费是很常见的做法,并没有人认为这是对事故多发者的“基因歧视”,虽然性格莽撞或神经反应迟缓可能与基因有关。保险公司从事的是商业活动,对于成本较高的商品制定较高的价格理所当然,就像姚明买一条裤子比我多花钱,是因为所用材料较多,而不是对大个子的“基因歧视”,尽管大个子确实是基因造成的。保险业存在的基础是信息对称的“随机事件”,如果投保户全知而保险公司看成随机的,保险的前提就不成立,所以自己放把火把飞机烧得坠落了,保险公司对放火者是拒绝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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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视”是一种“区别对待”或“不平等”,但并不是所有的“不平等”都是“歧视”。那么什么样的“不平等”才算歧视呢?经济学家对歧视的研究发现,歧视会造成社会生产要素配置脱离帕雷托最优状态,对全社会造成损失。例如某人是某项工作的最佳人选,只因是女性或有色人种,而任命其他较不适于此项工作的人,显然对所有人都是一个损失。这就是“歧视”,也可以说是“基因歧视”,因为性别和肤色是基因决定的。但是我们的高考划一道分数线,分数线以下的不能进大学,就不能说是“低分歧视”或“基因歧视”,虽然低分在一定程度上与基因有关。如果各个地区采用相同考题,却有不同的录取分数线,则显然是一种“地域歧视”,因为地域与人才素质无关。从这个角度看,凡是市场机制所决定的差别,例如疾病易感者多付保险费,就不是歧视。当然这是一种不平等,但这种不平等不能靠反对歧视来解决,公正的市场机制也不能创造平等,追求平等只能靠非市场的*府行为,即某种劫富济贫的社会主义机制才能解决,例如对疾病易感群体采用像对待残疾人、特困户那样的社会保障体系,或者由国家设立非商业的健康保险,按收入比例收取保费。这当然与“医学伦理”没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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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看一看基因修改问题。韩院士指出了这方面的三个问题:“如在修改基因的过程中,可能产生出一种新的生物病原体,而人类对此病原体尚无准备,那么就有可能对人类造成祸害。此外,人体是一个复杂系统,改变一个基因后会不会引起一系列其他基因结构或功能的改变,这是一件充满风险的事情。再则,还有一个哲学问题,就是什么是好的基因。如果人人都变得漂亮了,漂亮还存在吗?如果人人都变得聪明了,聪明还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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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生新的“病原体”,如果有这种可能的话,当然应该尽量避免。但这是一个技术问题,而不是“医学伦理问题”。既然是“可能”产生,就意味着不是“必定”产生,也“可能”不产生。那么争取病原体不产生应该是医生的职责,这是显然的,并不构成需要伦理学探讨的任何“问题”。实际上,“产生出一种新的病原体”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所以尽管世界上有不少战争贩子积极研究生化武器,但至今没有产生“新的生物病原体”,自然界倒是不断有新的流感病毒产生,但是“人类对此病原体尚无准备”的还没见到过,我们的免疫系统是久经考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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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确实是一个复杂系统,改变基因可能“充满风险”,但改变不同基因的风险也并不一样。例如对单基因遗传病的治疗,往往对于需要改变的致病基因和取代它的正常基因的功能比较清楚,风险并不太大。但是要让人变聪明和漂亮,由于相关基因甚多,改变后的结果较难预料,但这是需要未来作大量工作来研究的事,有关的知识越丰富,风险就越小。所以这也是技术问题,不是“医学伦理”问题。科学研究的对象是未知世界,永远面对风险是科学研究的宿命。但是与常常给人类带来浩劫的伦理(例如“吃人的礼教”)相比,科学的风险可以说是微不足道的,因为科学具有其他学问所没有的完善的自我纠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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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好的基因”在哲学家看来是个难题,但在现实中却根本不是问题。就拿漂亮来说,有些电视剧里的人物形象让我看了就想呕吐,但是该剧导演显然是选择了他认为最漂亮的演员。即使是万方倾倒,红极一时的明星,也难免有被人厌倦的一天。如果技术发展到某一程度,可以让每对夫妇在计算机屏幕面前设计自己的儿女,也不会有两个人是完全相同的。这里还有个难以逃避的约束,就是尽量使用夫妇自己的基因,否则岂不是替别人生孩子?世界上有不计其数的聪明人,但也没有两个相同的,有人成为科学家,也有的是文学家,还有商界的成功人士,这些人都会自认为或被别人认为是聪明的,但每个人也都会在某一方面被某些人认为是笨蛋。所以我们可以很有把握的说:“如果人人都变得漂亮了,漂亮依然存在;如果人人都变得聪明了,聪明也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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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是关于医学的根本目的。韩院士就此指出的第一个问题是:“医学的目的常常被认为治好疾病,最多再加上预防疾病的发生。”不管“医学伦理”如何思考这个问题,医院看病的患者肯定是为了“治好疾病”,如果患者想要把小病拖大,大病拖死,医院去花冤枉钱,见不到医生,也就不涉及什么“医学伦理”,只是患者的人生观问题。如果医学的目的不是为了“治好疾病”,而是为了尽可能延长疾病,以便从患者身上榨取更多的金钱,这才会产生货真价实的“医学伦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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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相关的第二个问题是:“在现代生活条件与医疗条件下,人们的平均寿命得到显著的延长,但与此同时,老年痴呆越来越多,肿瘤病人越来越多,糖尿病、骨质疏松症、风湿症等慢性疾病患者越来越多,很多老年人长期生活在痛苦之中。现代医学面向一个一个现有条件下可以诊断的疾病,常常是找到一种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方法,却产生与发现更多的疾病,而且对亚健康状态置之不理。其实,医学的根本目的应该是保障人类持续的健康,而健康的概念应是‘一种躯体、精神与社会的完好状态’。医生们常常为了挽救生命,不惜昂贵的花费,但常常换取的只是病人更大的痛苦和苦恼,这一点会引起人们更多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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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平均寿命延长,当然会使老年病增加,这是因为在生殖期之后发病的基因,不易被进化机制淘汰,所以老年病与基因关系较大。把“产生与发现更多的疾病”归因于“找到一种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方法”并不符合事实,如果治好了一种病会产生更多的病,医学的发展就应该是缩短而不是“显著的延长”人们的平均寿命。例如所谓“亚健康状态”是医学发展提出的新概念,但在此之前,“亚健康状态”也存在,只是没有被注意到,而不是故意“置之不理”。对于老年病问题,可以有两种态度,第一种是积极研究老年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特别是基因疗法。这里也回答了“什么是好的基因”的问题,至少导致老年痴呆的基因可以算是“坏基因”,反之则是“好基因”。另一种消极态度是反正“老年人长期生活在痛苦之中”,还不如到了中年就及时死掉,有病不治,或者自杀。不过持这种消极态医院了,与“医学伦理”无关,只是患者的个人选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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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医生对患者说:“过去的医学根本目标是治好疾病,现在医学已经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就是保障人类持续的健康。你现在的病虽然可以治好,但是根据基因分析,你很快就会患上老年痴呆、糖尿病、风湿病等多种疾病,而且以目前的医学水平难以治愈,你将长期生活在不健康状态的痛苦之中。根据‘保障人类持续的健康’的原则,为了避免‘昂贵的花费换取的只是病人更大的痛苦和苦恼’,我们决定对你放弃治疗。为了减少痛苦,你也可以选择安乐死。”此时患者恐怕没有闲心对于这种说法是否合乎“医学伦理”进行“思考”,如果不想选择死亡,医院,去找一个遵循“治好疾病”的古老“医学根本目的”的医院,在那里即使要自杀或停止治疗也是自己选择,没有医生来强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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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问题。”我们希望这个问题的决策权永远在自己手中,无需任何“医学伦理”来越俎代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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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关于医学公平问题。”这里好像有个错字,应该是“医疗公平”而不是“医学公平”。下面讲的也是“有限的医疗资源只能满足少数人的需要,到底应当首先满足有钱人、发达地区的人、病重的人、年长的人、年轻的人还是贡献大的人?似乎没有一条原则是公正的。”说到底还是那个“效率”与“公平”的老争论,与医疗资源的配置有关,是个*治经济学的问题,与“医学”不相干,谈不上“医学伦理”。“医学公平”的说法讲不通,我们只能考虑享受医疗条件的“公平”,却很难想象掌握医学知识的“公平”。韩院士懂得很多医学知识而我们知道得很少,但我们不能说这有什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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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响应韩院士的号召“思考”来“思考”去,却发现韩院士所举的四个例子没有一个和“医学伦理”有关。这种出乎意料的结果引起了我们更深层次的思考。而思考得到的结论更加令人感到意外,那就是:正如不存在“物理学伦理”、“化学伦理”一样,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医学伦理”。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开篇曰:“今儒者之争,尤在于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而所谓“医学伦理”,就是一个有“名”无“实”的“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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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院士在这里犯了一个错误,一个科学家非常容易犯的错误(很多比韩院士地位更高的科学家也犯过或正在犯相同的错误)。那就是,用科学家在科学领域中常用的简化思维习惯去看科学领域之外的事情。科学有完善的自我纠错机制,所以科学家不蒙人,倒不是科学家有超越常人的诚实,而是在科学圈子里谁也蒙不了人。所以科学家对于科学中自己不熟悉的学科,通常是完全相信该学科的内行,如果有个教授的头衔,对他所说的就不会怀疑。科海茫茫,一个人不可能什么都懂,遇到别的学科的问题去问该学科的专家,是十分方便的。这就是所谓的“简化思维习惯”。但是这个习惯如果用到科学领域之外,就会使得科学家成为最容易上当的“弱势群体”,例如当年的“特异功能”,如今的“伪伦理学”或“人文理性”泛滥,就骗倒了一大批科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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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弄清科学(包括医学)和伦理的关系,需要先从分析科学与非科学的区别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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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非科学的一个重要区别是,科学理论有预测能力,而非科学“理论”则通常达不到这个标准。因此,科学的理论可以走在实践前头指导实践,而非科学的“理论”则没有这种能力。在科学领域,是先有牛顿定律,后有航天事业;先有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后有电动机和发电机;先有麦克斯韦方程,后有无线电通信;先有核能理论,后有核电站。而在非科学领域,则是先有语言,后有语言学;先有道德,后有伦理学;先有*治,后有*治学;先有战争,后有*事学;理论只是对实践的追认解释,正如语言学没有能力为语言制定规范一样,伦理学也没有能力为社会生活制定规范。其中,经济学算是最接近科学的,甚至近年引出“经济学帝国主义”之说,但是“经济学家解释不了边币和法币”的现象并未根本改观,以至于被誉为“走在股市曲线前面的人”的乔治·索罗斯也仍然声称:“我坚持社会科学是一种炼金术,不是科学,科学有很高的声望,因此说你在研究科学很有吸引力,这是一种有魔力的说法,社会科学家可能被这个说法迷惑了。”“社会科学家”“有玩弄魔法的机会,自然科学家大致上没有这种机会。”小平同志对这种现状了如指掌,故而提出“摸着石头过河”、“不争论”的主张,对那些有机会“玩弄魔法”的“理论”嗤之以鼻。很多自然科学家的被蒙骗,就是因为自己不习惯于“玩弄魔法”,就不太知道有些“学问”里“有玩弄魔法的机会”。而那些敢于在科学面前“玩弄魔法”的“伪伦理学者”,也是因为习惯于“玩弄魔法”,就以为科学也是一个可以任由他“玩弄魔法”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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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非科学的另一个重要的区别是,任何一个科学的概念都是清晰而且名副其实的,不允许含混不清,拒绝有名无实的伪概念。这是保障科学可靠性的前提之一,非如此,一个科学理论就可能根本不知道说的是什么,变成毫无意义的词藻堆砌和文字游戏。在非科学的领域,正经搞学术的学者也希望尽可能使概念清晰且名副其实,只是有时难以做到而留下了“玩弄魔法的机会”。更有少数热衷于搞伪学术的人,为了充分扩大“玩弄魔法的机会”,故意捏鼓出一些含混不清或有名无实的伪概念,作为“玩弄魔法”的道具。近期在市面上流行的“人文精神”、“人文理性”、“终极关怀”、“终极价值”乃至“医学伦理”,就是这样的伪概念。戳破这些伪概念的方法很简单,就是概念的清晰化。对着拿这些道具在我们面前玩弄魔法的人,只需问他一句:“你说的那东西是什么?”就足以让他们露馅。关于“人文精神”,我在过去的文章中已经指出,那是一件“皇帝的新衣”,并且公开向他们叫板,请他们解释什么是“人文精神”,至今无人应战。最近看看魔术道具被人看穿,又抬出一件新的,叫做“人文理性”,据说是比科学的“认知理性”更有“高度”的东西。这东西倒也不必让他们解释,可以一眼看穿。所谓科学的“认知理性”,不外乎摆事实、讲道理,这些靠放谣言、反逻辑过日子的人,讲理讲不过人,就把“非理性”、“反理性”说成“人文理性”。把“人文理性”放在高于“认知理性”的地位,无非就是说“不讲理的人应该管着讲理的人”。这东西和李猴子的“上层次”如出一辙,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蒙不了人。最近一位哲学、伦理学教授,发表了一通反科学言论,被驳得体无完肤之后,就在学报上发表论文,说学哲学的掌握了一种“苏格拉底的智慧”,比科学的普通智慧高明许多,又怕人“愿闻其详”,声称这种智慧是“不可言说”的。如果谁“悟”出什么“不可言说”的大道理,愿意关在家里养他那一身浩然正气,自然不关别人的事。自己有多大“智慧”已经展现无遗,再戴上“苏格拉底”的帽子来吓人,就不免让人喷饭。“终极关怀”和“终极价值”,本来是神学家编出来蒙人的把戏,在中国这个有“不语怪力乱神”传统的地方,直接把宗教神学抬出来缺乏市场,这“终极”就成了“神学”的委婉表现。遇到鼓吹“终极关怀”的人,如果问他:“你那终极关怀到底是什么?”这些鼓吹者都是口欲开而嗫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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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为什么是伪概念,要从科学与伦理的关系谈起。关于这个问题,我所看到的最全面而精辟的概括是方舟子的名言:“科学无禁区,研究有纪律,应用有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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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无禁区”是指科学研究什么问题,得出什么结论,只能由科学家自己做主,他人无庸置喙。科学研究的结果是获得可靠的知识,而无知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都不会有好处。有人说:“首先,科学--以及人类的一切其它知识--的最终目的,应该是为人类谋幸福,而不能伤害人类。因此,人们担心某种科学理论、某项技术的发展会产生伤害人类的后果,因而要求质疑,展开讨论,是合理的。毕竟谁也无法保证科学永远有百利而无一弊。‘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其实就是这个道理。”这种说法颇能迷惑一批人,实属典型反科学诡辩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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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科学理论和技术发展本身只是增长知识,不会“产生伤害人类的后果”。科学理论或技术发展受到科学领域之外的反对时,毫无例外是与某种宗教教义或意识形态发生冲突。根据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则,持某种信仰者有权不相信任何科学理论(例如进化论),也有权拒绝使用任何技术(例如避孕、堕胎、输血或克隆人技术),但是无权拿自己的教义冒充“人类伦理”来强迫他人接受。用任何教义来干涉科学研究的方向,为科学设置禁区,都是对持有其他信仰或不信仰的自由的肆意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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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科学是面向未知的事业。当人们问法拉第“电有什么用?”时,法拉第的回答是“一个婴儿有什么用?”由此可知,就是研究者本人,对自己研究成果对社会的影响也是难以估计的。由此也可以推断,为科学设置禁区给社会所带来的损失也是不可估量的。设想当年如果以“电可以电死人,发展电器技术会产生伤害人类的后果。”为理由把与电有关的研究列入禁区,我们今天会是什么样的生活?但如果这是历史的真实,我们永远也不会知道我们到底失去了什么。在我们对事实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要求质疑,展开讨论”是毫无意义的。好在“反克隆人闹剧”为我们提供了生动的典型事例,告诉我们这种“质疑”充其量是一大堆无知者无畏的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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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反科学势力的目标绝不在于“质疑”、“讨论”和“兼听”。“不是书生空议论,头颅掷处血斑斑”,布鲁诺的火刑,斯大林—李森科时代对遗传学家的大量杀害,就是例证。在近年的“反克隆人运动”中,立法严惩进行克隆人实验的科学家的叫嚷甚嚣尘上,修改刑法的主张也已见诸报端,“克隆疯子”、“科学狂人”的帽子满天飞,看来把不肯就范的科学家关进精神病院也不失为反科学之一法。“话语霸权”只是蒙蔽公众的手段,反科学势力真正想要的是镇压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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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无论是用宗教的、*治的或“伦理学”的理由干涉科学研究的方向,都会给人类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认为可以用“医学伦理”对医学的研究方向进行干涉,也是荒谬绝伦的。所谓“医学伦理”也是反科学势力为了“玩弄魔法”所设计的伪概念道具。如果我们真把这些伪概念当成“医学伦理”,为了防止“基因歧视”而禁止人类基因组研究;为了避免“可能对人类造成祸害”、“充满风险的事情”、“人人都变得漂亮了”使漂亮不复存在而禁止研究基因治疗和基因改造;为了防止“很多老年人长期生活在痛苦之中”而否认“医学的根本目的”是“治好疾病”,对老年人放弃治疗或加以杀害;都会给人类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严重违反起码的伦理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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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清像所谓“医学伦理”这样的“伪伦理学”,我们需要对真正的伦理学有所了解。伦理学是研究道德的学问,目的是对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现象给出解释,并尽可能理论化。例如在元伦理学层次,对于道德陈述是什么的问题,就有“认知主义”和“非认知主义”的不同回答,并且派生出“直觉主义”、“自然主义”、“情动主义”、“指令主义”等不同的解释。非自然科学领域的学者,都懂得“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常青”这句话的含义,所以保持着对实践者的“谦卑”和“敬畏”,不会狂妄到认为自己的理论可以指导实践的程度。语言学家面对现实的语言现象,可以创立各种语法体系,但没有语言学家认为自己的语法可以解释一切实际的语言现象,更谈不到用自己的语法体系来“规范”人们的语言,只有中小学生才会学了一丁点语法知识就去指责鲁迅的文章“净是病句”。伦理学家可以在宏篇巨著中建立自己的体系,但是不认为这些体系可以成为社会生活的“规范”,更不认为自己有权强迫他人接受这些“规范”。这一点可以作为伦理学与“伪伦理学”的区分准则,因为所有的“伪伦理学者”都认为自己作为“伦理学家”,有权对科学技术实行“有罪推定”,有权制定法律强制阻止科学的发展,因为让爱猫为自己陪葬而有权禁止别人吃狗肉。这些“伪伦理学者”并不是“伦理学家”,而是贩卖宗教伦理洋垃圾的“道德家”。钱钟书把这些“道德家”与“天灾”、“瘟疫”、“战争”相提并论,并指出正是他们最能成就“大罪恶”、“大残忍”,为人类带来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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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有纪律”是指科学研究有严格的行为准则,例如不许抄袭剽窃,不许伪造数据等,与医学研究关系较大的是人体实验的知情同意原则。为什么要遵循这一原则,“伪伦理学者”恐怕只能用“知情权”之类的权利设定来解释。但是一切权利都是有理由的,人体实验的被试者为了人类的利益承担了风险,他就有权知道风险的程度,并以取得与风险相平衡的利益作为同意的条件。所谓知情同意的原则实际上就是保障了在付出之后得到报酬或补偿的权利。但是这种知情是有限的,不可能超过研究者所知的范围,如果“伪伦理学者”提出一大堆幻想出来的“可能”后果,以为自己比直接的研究者还要知情,那只能是无知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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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有禁忌”是指在技术应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技术规范。但在技术规范的制定方面伦理学也帮不上什么忙,因为制定这些规范的伦理学原则极为简单,就是尽可能减少生命财产损失,地球人都知道,连动物也知道趋利避害,这也就是“伪伦理学者”经常向我们挥舞的“不伤害原则”。制定技术规范还需要知道什么操作会带来什么后果,这只有第一线的工程技术人员才知道,伦理学家在这方面一无所知,但很有自知之明而不会来多嘴,“伪伦理学者”在这方面一无所知,却缺乏自知之明,声称伦理学是研究“应该”的,一切与“应该”有关的事都归自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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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是医学成果的应用,所以医疗行为也是有禁忌的。这些禁忌就成为医生作为一种职业所特有的职业道德。这不是“医学伦理”,而是“医术伦理”、“医疗伦理”或“医生伦理”。例如校医把就诊学生的宫外孕报告给学校领导,就违反了医生的职业道德,如果医生因为可能泄漏隐私而失去患者信任,使患者不得不对医生有所隐瞒,对诊断是非常不利的,医生不应兼负对患者进行道德监督的责任,这是一个重要的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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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的医疗现实中,最突出的“医术伦理”问题是:“医术是仁术还是算术?”医生的“根本目的”是医治疾病还是多捞钱?开大药方、滥用药物、拿药品回扣、进行不必要的昂贵检查,给不必要的人安装心脏起搏器,等等。韩院士与其关心“医学伦理”这样的“伪概念”,不如去关心一下身边实际存在,而且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医生伦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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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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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面临的医学伦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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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科技周刊-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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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启德

(心血管病生理学家,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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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望21世纪医学的发展,我首先认为实际上我们是无法准确预言明天会出现什么新东西的。在年的时候,也有人预测二十世纪医学发展的前景。但没有人想到会有化学药品,更没想到我们会有基因工程。年时,一家大医药公司组织二十多位知名医学家预测医学的发展前景,他们预测到年时,①艾滋病、麻疹将被消灭;②癌症的治愈率提高到2/3;③多数状况下冠脉搭桥术将被微创技术或溶栓药物治疗所取代。这只是预测13年后的事情,偏差竟然那么大,要是预测年又会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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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人们常常希望有人能够对医学乃至其他学科的未来做出预测,从科学发展上讲,好的预测确实也能够产生积极的影响。从这种意义上说,我愿意就医学伦理问题做以下几点预言,以引发人们更多的思考。因为目前我们已经感到,医学伦理学问题将变得越来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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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是关于基因歧视问题。越来越多易感基因的发现,使人们对自己容易得什么病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有利于对这些疾病的预防。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基因歧视问题。例如一个女孩如发现有乳腺癌易感基因,就可能找不到对象;另外,保险公司可能不愿意接纳她的投保等等。与不知道与这一易感基因而突然得乳腺癌相比,她的生活质量可能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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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关于基因修改问题。随着基因技术的发展,人类完全有可能修改自己,特别是后代的基因,这对预防与治疗疾病,对人体性状的改善,是非常诱人的。但与此同时也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如在修改基因的过程中,可能产生出一种新的生物病原体,而人类对此病原体尚无准备,那么就有可能对人类造成祸害。此外,人体是一个复杂系统,改变一个基因后会不会引起一系列其他基因结构或功能的改变,这是一件充满风险的事情。再则,还有一个哲学问题,就是什么是好的基因。如果人人都变得漂亮了,漂亮还存在吗?如果人人都变得聪明了,聪明还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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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关于医学的根本目的。医学的目的常常被认为治好疾病,最多再加上预防疾病的发生。在现代生活条件与医疗条件下,人们的平均寿命得到显著的延长,但与此同时,老年痴呆越来越多,肿瘤病人越来越多,糖尿病、骨质疏松症、风湿症等慢性疾病患者越来越多,很多老年人长期生活在痛苦之中。现代医学面向一个一个现有条件下可以诊断的疾病,常常是找到一种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方法,却产生与发现更多的疾病,而且对亚健康状态置之不理。其实,医学的根本目的应该是保障人类持续的健康,而健康的概念应是“一种躯体、精神与社会的完好状态”。医生们常常为了挽救生命,不惜昂贵的花费,但常常换取的只是病人更大的痛苦和苦恼,这一点会引起人们更多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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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关于医学公平问题。即使在经济发达国家,财*能力与公众福利费用的增加也难以满足医疗支出的增长,在发展中国家,矛盾就更为尖锐。有限的医疗资源只能满足少数人的需要,到底应当首先满足有钱人、发达地区的人、病重的人、年长的人、年轻的人还是贡献大的人?似乎没有一条原则是公正的。一些专家曾认为中国上世纪60-70年代的医疗是最为公平的。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引入,这种公平已无法维持,此外那是一种贫穷状态下的公平。如何寻求最大限度的医

疗公平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困难而极为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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