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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慎之中国传统文化中有技术而无科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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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一个法国的考古队在伊朗的苏撒城(Susa),发掘出了一根黑色玄武岩石柱,高约2.5米。石柱上以巴比伦人通用的楔形文字,刻着一部相当完整的古代法典——《汉漠拉比法典》(CodexofHammurabi),又叫《石柱法》。这是完整地保存至今的最早法典,已有近年的历史了。圆顶石柱之正面上方,有一幅“太阳神”夏玛西(shamash)正在把法典授予国王的浮雕,这是为了显示“王权神授”,提高《法典》的权威性。石柱的正面下方刻有楔形文字16栏,背面刻有楔形文字28栏。整部《法典》分为引言、本文祁结语三大部分,共条(或说条),包括了商业、婚姻、债务、遗产继承、奴隶、租佃和雇佣关系、盗窃和谋杀的处理等内容,其中有不少条文涉及医疗活动。因此,汉漠拉比法典同时也是最早的医疗法典。

第条:若用铜制手术刀替上等人士治灯严重创伤而致其死亡,或用铜制手术刀切割其眼部脓肿而致其失明,医生处以断指之刑;

第条:若用铜制手术刀给自由民的奴隶做手术而致其死亡,应由医生赔偿一个同等价值之奴隶;

第条:若用铜制手术刀割治奴隶之眼伤而致其失明,医生应赔偿奴隶之一半身价;

第条:替上等人士治疗骨折或肠病,酬金为5银币;

第条:替自由民治病,酬金为3银币;

第条:若患者为奴隶,应由其主人向医生付酬金2银币;

第条:兽医替严重创伤之公牛或驴做手术而使其获救,公牛或驴之所有者应向兽医付1/6银币,作为酬金。

这些法典条文,不论赏、罚,几乎都是针对外科医生,而没有针对内科医生的条文。这说明,巴比伦时代已有了专治内科病和外科病的医生,而且内、外科医生的社会地位悬殊。内科医生几乎全是祭司,属于社会上层;外科医生则一般由平民充任,居于社会下层。

《法典》中“赏”的条文虽然琐屑,但它多少起了给处于社会下层的外科医生提供经济保障的作用,说明当时外科医生已构成了一个社会阶层;而“罚”的条文之严苛(严苛到除上面的“断指”以外,甚至还有割舌、挖眼等类残酷的名目),反映了在古代外科医生地位之低下。

在古代埃及,医生最初是祭司。在古希腊,最早提到医学的是荷马史诗。在《伊里亚德》中,医学是一种神圣的技艺,所有的英雄都懂得一点医术。基督教一方面认为医学是上帝的礼物,对人类是必不可少和有益的;另一方面又把疾病和罪联系在一起,主张灵魂的价值高于身体,因此对医学的态度是矛盾的。历史上最初扮演医生角色的主要是巫师,在古希腊罗马时期,许多是奴隶,中世纪早期则主要是教士。由于大学的建立和行会的出现,大约从13世纪开始,医生逐渐成为一个独立的职业群体,从事医疗活动的主要有内科医生、外科医生和理发师。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往往被认为是非法行医的江湖医生和助产士。

希腊、罗马早期时代,外科曾成为一个专业,但后来停滞不前。中世纪西欧,最初内科医生和外科医生的区分并不是很明显,他们之间有许多共同之处。例如,公元年威尼斯医生行会的章程清楚表明,内科医生与外科医生都可以进入行会而没有任何差别,在这一时期的文献中,内科医生与外科医生都有担任教师(masters)的资格。在公元年的佛罗伦萨,外科医生也是对新医生进行考核和颁发执照的委员会成员之一。

但是随着社会的变化,在医生中逐渐出现了等级区分,“内科医生被吸收到上层阶级中,而外科医生、理发师和药剂师则处于更低的等级上”。中世纪时期的外科医生地位很低下。文献记载,彼时巴黎的医生被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种是内科医生,其治病方法几乎是千篇一律地采用泻下与灌肠。第二种是穿长衫的外科医生,一般采用烧灼办法治疗创伤,或用药物涂敷脓肿,或对膀胱结石患者施以结石截除术。第三种是理发师兼做些“小外科”。他们穿短衫,除了为顾客理发,还根据需要,为某些人施行放血术、吸角术(类似拔火罐)、包扎小创伤等小手术。

内科医生多来自于哲学家或宗教,而外科医生大多来自于民间。外科医生与理发师在地位上则相对接近。内科医生更像是懂得理论知识的科学家,而外科医生则像注重实际运用的技术员。内科医生一般都接受了大学教育,而外科医生则往往是在大学之外通过学徒的方式获得医学知识。培养一个内科医生时间长,费用昂贵,除非得到外部资助,一般人家很难支付得起相关的学习费用。内科医生一般都接受了古典教育,会拉丁文,而绝大多数外科医生只懂得方言。在社会声望上,内科医生处于更为优越的地位,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内科医生更容易得到王室和教皇的支持,内科医生与其他行医群体之间的对立也更为明显,可以对外科医生、理发师及药剂师进行控制。早在1年,意大利佛罗伦萨就存在内科医生和药剂师协会,外科医生、理发师和助产士都在其控制之中。通过对14到15世纪意大利佛罗伦萨医生纳税纪录的统计,内科医生比外科医生和江湖医生更为富有。在年,可以辨明身份的外科医生和江湖医生占了最贫穷医生的大多数,而几乎所有最富的医生都是内科医生。

在法国,年巴黎医学院的章程特别指出,外科医生、药剂师、草药医生,不论男女,不论公开、私下,都不能越过自己的职业范围。药剂师和草药医生只能在医学教师的监督下调配药物,外科医生则限于需要手术操作的实践领域。没有大学教师的同意,这些行医者都不能在属于内科医生的行医范围内给病人看病或者开药(包括泻药)。内科医生致力于内部或者系统性的疾病,外科医生则主要治疗骨折、伤口、溃疡、皮肤病和其它外部疾病。药剂师为内科医生准备药物,但也会直接给病人提供建议或者开药。理发师提供具有预防特征的常规医疗护理,如放血,通过去除身体中多余的或者有病的体液来保持身体健康。当然,理发师会给人修面或者理发,但也可能会替人拔牙。

尽管章程规定内科医生、外科医生、理发师和药剂师的行医范围,但这并不是绝对的,然而,在大学发展相对落后的地方,由于接受大学教育的内科医生势力比较弱,主导的医疗群体就是理发师、外科医生行会。某些情况下,行医者会出现“越权行为”。比如,对膀胱结石的治疗,内科医生、外科医生和理发师就会提出不同的治疗方案。信奉盖伦学说的内科医生可能是通过药物治疗来粉碎结石,江湖医生可能是提供一个导管,解剖学知识丰富的外科医生则通过手术把石头取出来。在13世纪下半叶,理性外科医生越来越多地强调采用药物与手术联用的方式来治疗结石,甚至延伸至如何防止结石的形成。

中世纪的“长袍外科医生”和“理发员外科医生”的地位远不能和内科医生相比。外科医生虽属一种行业,但大多是兼职,以学徒方式获得手艺。有的外科医生是教堂的教士,有的则是理发员。14世纪初的巴黎,紧急时刻如果需要止血或者缝合伤口,理发师也可以进行外科治疗,但必须马上通知巴黎的主监督,实际上,理发师在这个时期己经意识到社会越来越多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因此希望扩大医疗活动的范围。各种证据表明,在14世纪30年代,理发师已经开始扮演外科医生的角色。比如在年,吉扬·德托尔托萨(GuillemdeTortosa)是理发师,到年其身份却变成了外科医生。赫罗那的佩尔·纳达尔(PereNadalofGerona)从年到年是理发师,但此后一直到年去世,他却自称是外科医生。

年春天,赫罗那的多梅内克·德特内格尔的妻子吉耶马(Guillelma)被人袭击,脸部和腿部严重受伤,一个朋友带她去当地的一个理发师阿尔诺·德普拉托(ArnaudePrato)那里治疗,阿尔诺·德普拉托在接下来的三个星期里定期到她床边检查直至其康复。年,贝萨卢(Besalu)的一个牧师摔断了右臂,他的朋友让贝萨卢的理发师贝尔纳·霍尔达(BernatJorda)为其治疗,后者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使其胳膊复位。以上例子来自于西班牙地区。

在西欧其它地方,比如在法国,理发师治疗范围的扩展常常被指责为非法行医,这种情况不仅在巴黎而且在其它城市都存在。在内科医生缺乏的时候,药剂师可能也会被要求去给病人看病。一个理想的药剂师“能够越过职业的模糊界限,在名义和事实上使自己成为内科医生”。但是外科医生不能够越过职业使自己成为内科医生。

在中世纪及以前人们的印象中,外科医生往往与粗鄙无知联系在一起。阿格里帕(Agrippa)对医生的指责医生说,行医者有意延长和加重疾病目的是为了博取钱财和名声,实际上他们无知和粗心地给病人开的有毒的混合物造成了病人的死亡。

法国著名的人文主义作家拉伯雷在年6月3日致安德烈·提拉克奥的信中说“人们察觉到,那些自称为医生的人—如果您近距离地观察一下他们,没有学识,缺乏正确的信仰和反思,甚至充满了傲慢、嫉妒和污秽。他们比疾病本身更危险。”

14世纪,外科己经进入到大学,但是其地位却模棱两可。在巴黎,医学院加强了内科和外科之间的壁垒,要求所有的医学学士不能进行手术操作(operatiomanualis)。在蒙彼利埃,如果说外科是教学课程中的一部分,也只占一小部分。有理由相信即使医生对外科有兴趣,也会选择内科学的学位。有的人可能同时是内科医生和外科医生,但是会强调自己的内科医生身份。阿尔诺·萨列拉(ArnauSarriera)是一个王室外科医生的儿子,在14世纪20年代后期在蒙彼利埃学习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bacallariusinmedicina),后来在年给一个女子施行了乳腺癌的手术,但他选择强调自己同时具有内科医生的资格。

由于外科程序是可以看得见的,而医药的作用则是隐蔽的,所以内科医生处于一个更有利的位置:因为如果他们在治疗病人的过程中出差错了,错误不会很明显,如果要治死病人,他们也不会公开这么去做;但是外科医生犯的错误,比如手上或者胳膊上的伤口,就会引起人们注意,他就不能把原因归结为‘自然’或者一种‘力量’,或者逃避责任或者把原因归结到别处。

在希腊和罗马,膀胱结石的取出是通过会阴正中切开后,用钩子或者手指将结石取出。由于当时取石手术的死亡率极高,因此,取石术曾经被认为是一种卑贱的手艺。多年来,学者们一直在努力地思考着,为什么著名的Hippocrates誓言(公元前年)中包含着反对尿结石手术的内容。据认为,这是由于上等的内科医师认为当时的取石手术者通常都是缺乏教育的江湖庸医,曾经受过正规教育的医生们觉得白己应该尽量地与那些庸医保持距离,因此,制定了涉及包括反对取石术在内的从医誓言。

多少世纪以来,人体内膀胱结石的取出是由四处游荡的取石者来完成的。事实上,这些取石者既可能是理发师,也可能是“外科医生”。取石术对病人来说是很痛苦的。当时,通常在病人的家里施行手术。术前,病人被清洗和放血。据认为,放血能使病人激动,并降低对疼痛的敏感性。手术的恐怖和痛苦过去后,病人感到尿液从会阴部切口漏出,原有的膀胱刺痛感觉消失了。以后,由于不明原因的伤口感染,病人不断地被清洗和吸吮伤口。通常,病人逐渐衰弱,最后死于取石术者那双不清洁的手和那把有污染的取石刀上。由于很多病人在治疗过程中或者治疗后都纷纷死亡,因此,这些四海为家的取石术者声誉很差。虽然人们对他们的印象并不好,但是公允地说,由于他们缺乏解剖和生物学的知识,能够完成如此复杂的手术,说明当时他们的手术操作技巧还是相当娴熟的。

14世纪,有一些文化的外科医生相信自己己经掌握治疗白内障和疝气了一些技术,但他们也承认手术非常危险,因此更愿意采用保守疗法,而病人则往往喜欢冒险,希望通过手术来获得彻底的治愈。由于总有江湖外科医生愿意做这种手术,而且如果手术失败,江湖外科医生无需面对这一后果,反而能从失败中积累经验,成为治疗某一类疾病比如疝气的“专家”。那些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从来不在一个地方长久停留的医生要比那些著名的外科医生在施行手术上更成功,因为他们经常进行此类手术,但是在他们掌握这项技术之前,他们己经伤害了许多人。不过因为江湖医生多数不识字,也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医学训练,尽管社会对其有需求,却会被医学院出身的医生视为不合格,对公众健康有害,因此江湖外科医生常常会成为被打击的对象。

在英国,直到近代早期,外科医生根本算不上是正规的医生(当时毕业于牛津、剑桥的内科医生被看作是正规医生)。外科医学的显著特点是它涉及到切割、手术等处理人体外部的不适。外科医生的职责是进行手术,接合骨折、治疗意外伤害、皮肤病及妇科疾病。外科行业在麻醉技术发明之前(甚至之后)都要求速度、灵巧、力气和专门技术。因此人们认为外科是手工劳动。这样的行业特点决定他们不像内科医生一样在大学接受理论、经典的教育,而像其他行业的手艺人一样,通过学徒学习技艺。他们在师傅的监督下,学习“手艺”,因此人们通常认为他们是与理发师一样的匠人。直到年,外科医生一直与理发师一起属于“伦敦理发师一外科医生协会”。

18世纪应该是每一位外科医生所要纪念的世纪,正是从18世纪开始,外科医生有了自已的组织,从此外科医师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和尊重,外科医师与理发师真正分为两个行业。年外科医生有了自己的独立团体。英王乔治三世在年特许成立伦敦皇家外科学院。这是外科的真正的开端。

但即使他们有了自己的协会后,他们的地位仍旧低于内科医生。由于地位的差异,外科医生与内科医生的称谓也有很大的差异。英国对内科医生和外科医生的称呼分别用Dr和Mr起源于中世纪。内科医生接受大学高等教育,拥有大学的医学学位:医学博士(MedicalDoctor,MD)学位。而外科医生的职业与理发师是属于同一个行会,称为理发师-外科医生,师徒传承,要经过7年的理发师-外科医生学徒生涯才能出师,没有MD学位。只有拥有MD学位的内科医生,才可以被称为Dr,而其他没有MD学位的医生,如外科医生,是不能被称为Dr的。

在法国,第一个理发师-外科医生行会官方组织于年成立于鲁昂(Rouen),英国议会于年通过法案将理发师与外科医生合并,在伦敦成立了类似的组织。年,英王亨利八世准许外科医生使用Mr的称呼。Mr在16世纪时是英语Master的缩写,Master一词来源于拉丁文Magister,原意为“教师,师傅”。到了年,英王乔治二世通过议会法案,将理发师行会与外科分开,成立了“外科联合会(CompanyofSurgeons)”。18世纪的外科医生,除极少数“外科联合会”会员外,并没有受到过正规医学教育,也就被称为Mr。然而到年伦敦皇家外科学院成立后,外科医生一般都会参加考试成为皇家外科学院会员(MRCS),成为皇家外科学院会员后的外科医生会在自己的名字后面加上MRCS。

内科医生是受过大学教育的绅士,处理内科疾病,依据病史、病人的外在表象作出诊断,用拉丁文开处方。理论上,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内科医生有较高的医学知识,而外科医生是学徒出身,因而内科医生在行医中处于绝对强势地位,可以指导外科医生的工作。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从年到医院的数量大幅增加,使得内科医生和外科医生的等级分明被终止了。其原因简医院这个新天地里,内科的发展停滞了,而外科的发展却突飞猛进了。当时产生了许多伟大的外科医生,为医学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使得外科的地位迅速提高。其中就有约翰·亨特(–),当代外科医生认为是约翰·亨特为外科赢得了尊严。

圣·医院的荣誉外科医生约翰·阿伯那什(JohnAbernethy,–)在年写到:过去外科医生被认为仅仅是内科医生的附属物,被认为是在内科医生指导下进行手术操作的无足轻重的手术匠。但是时代发生了变化,外科医生也发生了变化……在专业技能上已经与内科齐头并进。阿伯那什的一些同僚则更进一步认为外科实际上已经超过了内科。

皇家外科学院院长G·J·古史列(GJGuthrie,-)在年对议会专责委员会说“大不列颠的外科发展水平处于整个欧洲外科发展水平的最高点。”而当时世界医学、科学发展的中心在欧洲,这只是外科医生充满自信心的一个表现。在19世纪初医院中收入最高的是外科医生,在医学这个象牙塔中,外科医生位于最顶端。外科医生对自己的Mr称号感到自豪,不再有人认为Mr这个称呼是对外科医生的贬低,相反,它成为了外科医生区别其它医生的荣耀和标志。因此,虽然在年外科医生没有权利被称为Dr,但到了年,外科医生却不希望自己被称为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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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建林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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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慎之(—),哲学家、社会学家。无锡人,曾任ZE来外交秘书、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兼美国研究所所长。资深新闻人,著名的国际问题专家,二十世纪下半叶中国姿悠主义思想的代表人物。顷阅十二月十日《中国经济时报》第八版冯世则同志关于英国阿克顿勋爵说“权力腐蚀人”的文章,其中说到:
  伟大的五四运动热烈欢迎德赛二先生,于今七十余年矣。认真想想,科学我以为我们一直是有的,包括传统时期在内,虽然不如西方发达(若不,李约瑟的那部巨著从何写起?)……民主在中国的技术文化中却无踪影。……
  看后我不禁大吃一惊,为什么“五四”先贤接着前人几十年的探索才发现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两大缺陷,经他“认真想想”就轻易地推翻了一个。冯世则同志是我的朋友,因此我立即打电话给他,告诉他错了。他不但从善如流,而且要我写一篇文章来纠正他的误断,我也就恭敬不如从命,草此一文,投付贵报。不过,我不是学者,更不是专家,本来应该写一篇大文章的,却写不出几句话来,就只好请示原谅了。
  为什么说中国传统文化中没有科学?在世界各古老文化中,只有希腊文化从文明发轫的所谓“轴心时代”开始就有科学与民主,其他如印度文化、中国文化,以及更古老的埃及文化,最古老的苏美尔文化一概没有。这已是世界史的常识。冯世则同志提到李约瑟写的大书《中国的科学与文明》,以为他“认真想想”的“根据”,其实二十多年前“文革”尚未结束时,我分明在《参考消息》上读到李约瑟写的几近一版的文章,盛赞中国历史上的技术发明(记得那篇文章特别提到了中国人发明了马镫,使人与马联为一体,对文明有伟大的意义),但是他的总结论是中国历史上“有技术而无科学”。  为什么说中国没有科学?理由十分简单。第一,中国没有按严格的逻辑推理发展出一套科学理论绳绳相继,日新又新。第二,中国没有发展出以数学作为各门科学的共同语言。
  这话是使人一读就能信服的(只是事隔二十多年,此文再也无法访求,我只能自信记忆无误而已)。在欧几里得发明推理严密的几何学之时,中国还只有占卜之书的《易经》,然而现在它却被推为科学之祖的“元典”了。数学在中国当然也是自古就有的,举一个例子来说罢,每一个木匠,要做一张圆桌,都懂得“径一周三”。祖冲之推算出来的圆周率的精确度据说比欧洲人早了几百年,这也是我们大肆宣传的。但是中国从来没有几何学。“算学”在中国历来被认为是“绝学”,也就是没法传承的学问,往往是出了一位“天才”再过若干年又出一位“天才”,得其“不传之秘”,或更进而发扬光大一下,然后又成“绝学”。如此反反复复,并无可以形诸文字的传承体系,如我们今天从小学到大学学的从西洋学来的一套数学教科书,也完全不能同中国自己的“文史之学”相比。而这些我们今天承认之为“天才”的人,在历朝历代的圣君贤相,文人学士的眼中是根本没有地位的,他们不过是“方技”或“术数”而已。
  解放以后才被树立起来的汉代大发明家张衡,我几十年前读中学的时候只知道他是文学家,作过张衡四愁,与梁鸿五噫并称。崔伯玉撰张衡碑云:“数术穷天地,制作侔造化”,评价不可谓不高,不过后人评论却说:“人之思虑,必极渊微,方可通神明,体天地而类万物,否则不能契理于《易》,何有哉。”这只能叫人倒抽一口冷气。绝大多数中国人都分不清中国人的发明原来大多是技术而很少是科学。中国历史上有四大发明,近世以来方为世人,尤其中中国人所艳称。刚刚逝世的英国科学家杨约瑟更孜孜兀兀为我们中国人发现了许许多多领先于世界其他各国的发明,大长中国人的志气。然而绝大多数中国人都分不清中国人的发明原来大多是技术而很少是科学。
  但是清末的先贤如梁启超、严复是懂得这一点的,“五四”的先贤如陈独秀、胡适是懂得这一点的。后者所以要大声疾呼拥护德先生(民主)与赛先生(科学)就是因为中国博大精深的五千年文化里并没有这两样宝贝。  一九一一年,梁启超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叫做《学与术》,其中写道:“学也者,观察事物而发明其真理者也;术也者,取所发明之真理而致诸用者也。例如以石投水则沉,投以木则浮。观察此事实以证明水之有浮力,此物理也。应用此真理以疗治疾病,则医术也。学与术之区分及其相互关系,凡百皆准此。”严复在《原富》一书的按语中写道:“盖学与术异。学者考自然之理,立必然之例。术者据已知之理,求可成之功。学主知,术主行。”两位先生所说的学就是科学,术就是技术。他们舌蔽唇焦都想把这两个判然有别的概念引进中国,开导中国人民,没有知道中国人并不领情,“学术”一词,此前几千年始终分不清,此后八十年也还是分不清。不但如此,中国还发明了“科技”一词,到处流行,如“高科技”、“高新科技”等等,不一而足。合“科学”与“技术”而一之,实际上则是混同“科学”与“技术”而不分。
  这样的混同,害处是极大的,至少是真正的科学观念输入不了,真正的科学也就上不去。
  尤其是近二三十年,两弹都上了天,高楼大厦拔地而起,电脑与大哥大随处可见,中国俨然是“科技大国”了,却很少人知道“科技大国”绝非“科学大国”。
  最近看到台湾“中央研究院”的院长、九十高龄的吴大猷的一篇文章,题目叫做《近数百年我国科学落后于西方的原因》。其中说:
  很不幸的,我们在现代创用了“科技”这个名词,代表“科学”与“技术”两个(不是一个)观念。我们目前所注重的问题,二者的分别是重要的点。我们的探索如动机是求知,“求真理”,往往在无边的领域,由一些构想出发,按逻辑,继续不断地推行,这是“科学”探索的要义。如有具体的问题,作有具体目标的探索,我们称之为“技术性的研究”。这样粗浅的说法,并未能将“科学”和“技术”精确的鉴别;实际上二者亦非完全划分的。最好是以一些我们的熟悉的例子来说明。……又以三十年代核子物理的实验和理论探索,乃纯学术性(科学)的研究。四十年代初原子弹的研究发展,乃进入“技术性”的研究;理论探索第十次世界大战后的核能发电发展,乃技术工程。每阶段的研究,所需智力,无基本上的不同,但在探索的目标,是为求知或为求实果,和探索的方法,则不同。
  ……虽则科学发展结果,可能很大地改进我们的物质生活,但科学的探研者的主要原动力,多不是以物质的收获为目标的。科学研究与技术研索的主要分别,乃前者是不为先定的目标所局限,而是无止境地为“求知”前进。
  吴先生把中国人发明“科技”这个名词认为是“很不幸的”,他的感慨是很深的。
  我请教了可称“日本通”的朋友,问他们在同属于汉字文化圈的日本,有没有“科技”这个词,答复是“没有”,只有“科学”与“技术”两个词。只不知道同属汉字文化圈的韩国、越南、新加坡有没有“科技”这个词儿。(防失联看更多请加
  吴大猷先生也读过李约瑟的《中国的科学与文明》(注意:这部书的中文译名中《中国科技史》)但是他读完后的感想却与我们大多数人读过以后“爱国主义油然而生”不同,而是“微感不安”。“盖这些比较,或使一些国人有自傲自喜的依据,以为我民族的科技上长期超先于西方,只是近数百年落后于西方而已。”
  他还指出:“李氏乃一优秀的科学家,他书中未指出我国输至西方者系‘科技’,而用的是‘技术’二字。”
  吴先生接着再讲科学与技术之不同。他所没有说的是:中国学术从发轫之始起讲的就是“求善之学”,一切都从“应然”出发,又归结于“应然”,“实然”是不大考虑的;西方学术是“求真之学”一切都从“实然”出发,又验证于“实然”。西方学术的原动力是所谓“求知的好奇心(intellectualcuriosity)”。而中国学术的最高境界,从孔子所谓“尧舜其犹病诸的修己安人之道”,到宋儒所谓“胸次一片天理流行,更无一毫人欲之私”,都根本与“求知”不相干的。
  就以吴老先生提到了“求真理”三个字而论,他为什么要在这三个字上加上引号?原来中国传统文化中本来没有“真理”这个词的,是经过佛教从印度引入中国的。西学东渐以后,又以之来翻译英文truth这个字,其原义实与“事实”或真相无别,可以说是一个价值中立的词儿,而我们这一代人从小就把它看成是一个有崇高价值的词儿,从小学起,就要追求救国救民的“真理”,随时准备为“真理”而献身。在对“真理”的认识上,中国与西方实在是天差地远。
  吴老先生在他那篇短文的最后一个注解中说“……内战与抗战频仍,国人之认识‘科学’与‘技术’之分别可谓始自五十,甚至六十年代。”台湾的情况,我不了解,但是大陆的情况,似乎还有些不同。吴老先生是一位物理学家,不是治学术史的。事实上,在中国,从我们上面引据的梁启超与严复的话可以明白,本世纪初就已经有思想界的领袖人物分清什么是科学,什么是技术了。不但如此,稍后于他们的国学大师、“古董先生”如王国维、陈寅恪就一直慨叹于“中国人太讲实用而无理论”。大概当时的中国学者国学根底深厚,对其缺陷体会深刻而对西学则又特新鲜的敏感,不料“五四”以后不到八十年,也输入了不少科学技术,人们就渐渐习以为常反而失去了当初曾有的正确的观察、深刻的体会了。尤其是近二三十年,两弹都上了天,高楼大厦拔地而起,电脑与大哥大随处可见,中国俨然是“科技大国”了,却很少人知道“科技大国”绝非“科学大国”。我的印象是,在本世纪初,国人好不容易才分清楚了的科学与技术,到本世纪末反而又模糊起来了。博学明辨如冯世则同志亦有此误解,也是一个例证。
  后年(一九九九年)就是“五四”八十周年了。抚今追昔,我们所愧对“五四”先贤的是,我们在民主和科学两方面都没有达到他们对我们的期望。但是,我们也不必因此而有自卑的心理。因为虽然希腊文化在古代有其不可企及的辉煌,但继承和发扬之者原来都是在文化上本来无甚根底的野蛮人,即构成今日所谓西洋人的主体的日尔曼人。在这个全球化的时代,我们中国人要赶超西方并没有什么不可克服的困难,何况我们今天已有了一些科学的积累,所需要的只是彻底的觉悟与全民的共识。“知耻近乎勇”,最怕的是因无知而来的“自傲自喜”。
  原文载《中国经济时报》年12月31日作者:李慎之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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