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或试点创新企业债 银*企合作现新途径
,盐城国投集团、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镇江城建集团公司将成为首批债券发行人,发行规模约人民币70亿元。
但该消息尚未得到发改委的证实。而从一份页截图来看,盐城国投集团曾发布新闻稿称,于10月24日获得国家发改委的书面初审通过,按国家发改委意见,“小微企业成长保障债券”改名为 “小微企业扶持债券”。这一新闻稿还称,此次全国第一批小微企业扶持债券有四个城市进行试点发行。
今年10月,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南京分行的高层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也曾透露这一项目得到了发改委支持,该分行与当地*府积极推进,并已上报了3单50亿元。
“*府在支持小微,银行也利用*府的支持*策。通过这种方式没有过度耗用银行的资本,但又能满足小微企业的发展。”上述银行人士认为,这种融资模式对*府、银行和当地企业来说算是三赢。
多方助力小微企业融资
自银监会2011年10月出台《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允许银行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后,各家银行纷纷试水,包括民生、浦发、兴业三家股份制银行首批小微金融债共计规模达1100亿元。
事实上,商业银行在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时,资本消耗的问题最为掣肘,而获准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的商业银行,其债项所对应的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在计算小型微型企业调整后存贷比时,可在分子项中予以扣除,这也对银行的小微业务起到了*策激励作用。
而发改委如果放行小微扶持债,对有志于发展小微金融的商业银行来说助力不少。“银行各方面成本会降低”,一位商业银行金融市场部人士认为,小微金融本身的资质难以进入债券市场,现在*府介入相当于给小微企业做了增信,债券市场融资的资金成本较低,小微企业能获得更多更好的资金支持,而银行也更有利于减少资本占用。
目前,对于小微企业扶持债券的发行细节尚未公布,如何保证*府融资平台募得的资金全部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对发债募集资金的流向如何审慎监管等问题还需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