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司、国务院学位办相关文件精神及教指委工作规划,为了满足社会对艺术各行业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保证和提高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完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针对艺术硕士前期培养中遇到的问题,教指委组织院校及专家通过深入研讨,对现行的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艺术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等培养工作文件,对艺术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课程、学分设置、毕业考核、论文写作、教育方向基本要求等方面的问题做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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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硕士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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