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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倍雷立艺之道,曰经与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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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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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艺之道,曰经与史

李倍雷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江苏南京

摘要

《汉书·律历志》引《易》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易》给出了“立天之道”“立地之道”和“立人之道”,如果接着讲,那么“立艺之道”为何?按照“二十六史·艺术列传”的脉络路径与文化逻辑,“艺术”是人类最高技术的展示与运用,是与“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直接相连的技术。所以“艺术列传”中那些掌握最高技术的人几乎是通《易》之人,甚至有的是通“五经”之人,而“艺术列传”本身就被纳入“二十六史”正史中,“艺术”交织于经与史之中。故此,我们认为“立艺之道”必然就是“曰经与史”。

关键词

立艺之道;经与史;“艺术列传”

基金项目

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二十六史·艺术列传》体系与相关问题研究”(19AZS)的阶段性成果。

《汉书·律历志》引《易》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那么,“立艺之道”呢?这是我们今天要接着讲的课题。有关“艺术”的概念在《后汉书》中最早提到。《后汉书·安帝记》言:“诏谒者刘珍及五经博士,校定东观五经、诸子、传记、百家艺术,整齐脱误,是正文字。”《后汉书·伏湛传》又言:“永和元年,诏无忌与议郎*景校定中书五经、诸子百家、艺术。”《后汉书》这里记载的是诏议郎或五经博士作校对编辑工作,两处提到“艺术”,均以五经、传记、诸子百家为校对的对象。不仅如此,“二十六史”还为“艺术”立传。《晋书·艺术列传》云:“艺术之兴,由来尚矣。先王以是决犹豫,定吉凶,审存亡,省祸福。曰神与智,藏往知来;幽赞冥符,弼成人事;既兴利而除害,亦威众以立权,所谓神道设教,率由于此。”不难发现,《后汉书》提到的校对编辑工作与《晋书·艺术列传》的“小序”已经贯穿了“经”与“史”的中华传统文化信息。“经”体现了中华文化精神,甚至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的法典与灵魂,是儒学代表性的经典文献,被古代推至官学与私学的地位;“史”记录了中华延续性的历史,纵观历史,鉴往验今,具有镜鉴意义与史学价值,同时创建了六大史学体例。“十三经”与“二十四史”(或“二十六史”)通常被称为中华文化两大支柱系统。基于此,我们提出“立艺之道,曰经与史”,并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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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通五经、贯六艺”说起

董仲舒曰:“《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理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董仲舒认为由于“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无以持一统,法制多变,下不知所守”,所以他提出要以通古今之理的《春秋》统一,具体用周代“六艺”建立孔子之术——儒学,统一大道。《周礼·保氏》:“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御,五曰六书,六曰九数。”所以孔子把“六艺”作为授“道”的“私学”课程。司马迁认为:“夫儒者以六艺为法。”战国开始将儒家著作称为“经”,即庄子说的“六经”。庄子《天运篇》云:“孔子谓老聃曰:‘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自以为久矣,孰知其故矣。’”庄子《天下篇》亦云:“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其数散于天下而设于中国者,百家之学时或称而道之。”秦时焚书《乐》失传,至汉遗存“诗、书、礼、易、春秋”五经。汉武帝时期始建《易》《尚书》《诗》《礼》《春秋公羊》“五经博士”官学制度。《汉书·儒林传》云:“古之儒者,博学乎《六艺》之文。《六艺》者,王教之典籍,先圣所以明天道,正人伦,致至治之成法也。”《后汉书·儒林传》云:

昔王莽、更始之际,天下散乱,礼乐分崩,典文残落。及光武中兴,爱好经术,未及下车,而先访儒雅,采求阙文,补缀漏逸。先是,四方学士多怀协图书,遁逃林薮。自是莫不抱负坟策,云会京师,范升、陈元、郑兴、杜林、卫宏、刘昆、桓荣之徒,继踵而集。于是立《五经》博士,各以家法教授,《易》有施、孟、梁丘、京氏,《尚书》欧阳、大小夏侯,《诗》齐、鲁、韩,《礼》大小戴,《春秋》严、颜、凡十四博士,太常差次总领焉。

《后汉书》中的《儒林传》所描述的是《易》《尚书》《诗》《礼》《春秋》五经之学的兴盛与不同学士之擅长。“经学”是与仕途相连的官学,亦是后来国子学或国子监研习的要求。章怀太子李贤(—)在注释《后汉书·伏湛传》“艺术”时云:“中书,内中之书也。《艺文志》曰‘诸子凡一百八十九家’,言百家,举其成数也。艺谓书、数、射、御,术谓医、方、卜、筮。”作为太子作这个注,实际也隐含了对国子监的要求,即要求“通五经,贯六艺”。《后汉书·张衡传》言张衡“通五经,贯六艺”具有一定的标杆意义。虽然说“六艺”与李贤所注“艺术”不完全相同,但将“艺术”的“书、数、射、御,医、方、卜、筮”与“六艺”的“礼、乐、射、御、书、数”对照,就可以看到部分重叠的关系。至少“艺术”中与“六艺”重叠这部分可以作为“官学”内容理解是说得通的。

《汉书·艺文志》言:“六艺之文:乐以和神,仁之表也;诗以正言,意之用也;礼以明体,明者著见,故无训也;书以广听,之知术也;春秋以断事,信之符也。五者,盖五常之道,相须而备,而《易》为之原。故曰:‘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言与天地为终始也。”《晋书·卷二十四·职官志》记载:“咸宁四年,武帝初立国子学,定置国子祭酒、博士各一人,助教十五人,以教生徒。博士皆取履行清淳,通明典义者,若散骑常侍、中书侍郎、太子中庶子以上,乃得召试。”此后“国子学”或“国子监”虽有名称上的微小变化,但仍然将“五经”纳入教学内容,“六艺”也纳入国子监作为不同“技术”基础课程的教学内容,以培养国子监生徒全面的素养。汉代立“五经博士”是把“五经”统一在独尊儒学的体系中,以达到“独尊儒术”的目标。在“通五经,贯六艺”的各项官学要求中,生徒学习与掌握“五经”与“六艺”各有其目的。“五经”注重内化的学术或学养,是国学或国教要求对个人内修的达成;“六艺”是重外化技术、行为或修为,是个人的外修,本质上是对儒学具体化要求的践行,通过对“六艺”的学习,掌握六种技艺,所以孔子是把“六艺”作为六门基础课程。《史记·滑稽列传》引孔子曰:“六艺于治一也。《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神化,《春秋》以道义。”虽然研习“五经”“六艺”各任务有所不同,但二者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所以,无论是对“五经”还是“六艺”,在学理上的认知都是对于个人的修炼。因此,古代中国官学中对一个人的最高评价就是“通五经、贯六艺”,内外兼修双成。

我们现在所说的“十三经”是在不同的时期不断增加而形成的。春秋传有“六经”:《书》《诗》《礼》《乐》《易》《春秋》;秦焚书时,《乐》失去,西汉缺《乐》,故为“五经”:《诗》《书》《礼》《易》《春秋》;东汉时期增至“七经”,在“五经”基础上增加了《孝经》和《论语》;唐代增至“九经”:《诗》《书》《易》《仪礼》《周礼》《礼记》《左传》《公羊传》《谷梁传》;唐文宗开成十二年,在此“九经”基础上增加《尔雅》《论语》《孝经》,构成“十二经”。北宋时期传承了唐代“九经”制,南宋南迁以后,将《孟子》提升为“经”,与唐文宗开成“十二经”合为“十三经”。十三经之首《易经》,其《贲卦》明确界定了“文化”的概念与内涵:“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关乎天文,以察时变;关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尚书·舜典》言“睿哲文明”,孔颖达注:“经天纬地曰文,照临四方曰明。”在经书中对“文化”与“文明”做了规定性的阐释,也奠定了“艺术”形而上的概念基础与基本意义。

再说“史”,这里指的是正史,也就是通常说的“二十四史”或“二十六史”。从司马迁的《史记》开始,中国始有正史,从体系、体例到撰写方法都系统性地开启了历史记载,这是世界上最早的独一无二的一部“纪传体通史”。《汉书·司马迁传》云:“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欲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应该是司马迁撰写《史记》的主要动机与目的。《汉书·司马迁传》又云:“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史记》与后世班固《汉书》、范晔《后汉书》、陈寿《三国志》的断代史合称“前四史”。以后《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南史》《北史》《旧唐书》《新唐书》等等,直到《清史稿》皆为正史。除“二十六史”之外,还有其他史学经典,如司马光撰写的我国第一部编年体通史《资治通鉴》。上述正史不但提供了历史脉络,还提供了史学体例。

“经”与“史”交错形成中国文化的源与流,是“以经证史”的关系,也是中国历史文化形态和左图右史的书写实录,当然亦是奠定形而上的“艺术”概念的基础,尤其是《诗》《书》《礼》《易》《春秋》与“二十六史”中的《艺术列传》《律历志》等是最好的例证。中国传统对“艺术”概念的认知,首先是从形而上开始的,这就是《易经》为什么会说“形而上谓之道”。由此,自上而下寻找到“形而下”的“器”,最后才将“艺术”具体化,将形而上的“艺术”概念贯穿到具体内容的物体化的表达,这也是《易经》为什么说“形而下谓之器”的依据。

“五经”之首的《易》,始于伏羲制卦,完善于周,又说:“伏羲制卦,文王系辞,孔子作《十翼》,《易》历三圣。”《易》的意义与目的如孔颖达所说:“明占筮之法、揲蓍之体,显天地之数,定乾坤之策。”亦云:“言圣人作《易》,与天地相准。谓准拟天地,则乾健以法天,坤顺以法地之类是也。‘故能弥纶天地之道’者,以《易》与天地相准,为此之故,圣人用易,能弥纶天地之道,弥谓弥缝补合,纶谓经纶牵引,能补合牵引天地之道,用此易道。‘仰以观于天文,俯察于地理’者,天有悬象而成文章,故称文也。地有山川原隰,各有条理,故称理也。‘是故知幽明之故’者,故谓事也。故以用易道,仰观俯察,知无形之幽,有形之明,义理事故也。”《易》“故能弥纶天地之道,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实际上《易》是“仰观俯察”的“天文”与“地理”的文化集大成,是中国最早的文化形态,经历了三代远古智者“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的探索与实践,总结出来人类最高的文化智慧与思想,是中国文化和思想的源头,以后的中国文化形态和哲学思想包括艺术形态和艺术思想都是从《易》演化而来。所以,《易》是先秦到汉代官学或经学博士必须掌握的典籍,自然也是“艺术”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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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二十六史·艺术列传”说起

《史记》开创中国正史体例及其区分类聚,“采左传、国语,删世本、战国策,据楚、汉列国时事,上自皇帝,下讫麟止,作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凡百三十篇,都谓之《史记》”,后世正史而因之。其中的《艺术列传》是我们主要探讨的。刘知几《史通通释·列传第六》云:“传者,列事也。……列事者,录入臣之行状,犹春秋之传。”正式用“艺术”这个概念立传的是《晋书》,其后相咸祖述。唐代官修《晋书》由唐房玄龄领衔主修,《周书》由令狐德棻领衔主修,《隋书》由魏征领衔主修,《北史》由李大师、李延寿父子领衔主修,唐代时期主修的这四部史书皆有《艺术列传》。当然,早于上述《艺术列传》成书于北齐的正史魏收所撰《魏书》,设的是《术艺列传》,与《艺术列传》仅是概念称谓上略有变化,但内涵与本质不变。《隋书·艺术列传》与《北史·艺术列传》在前史的基础上将“艺术”做了完整的分类并对艺术的功能作了阐释,二者表述完全一致:

夫阴阳所以正时日,顺气序者也;卜筮所以决嫌疑,定犹豫者也;医巫所以御妖邪,养性命者也;音律所以和人神,节哀乐者也;相术所以辩贵贱,明分理者也;技巧所以利器用,济艰难者也。

《隋书·艺术列传》与《北史·艺术列传》表述上的一致,大概因为李延寿曾官修《隋书》以及《五代史志》等正史。所以,《艺术列传》进入《隋书》《北史》正史中且对“艺术”有完整的分类,李延寿是一个关键性的人物。司马光《贻刘道原书》云:“自宋讫隋,正史并南、北史,或未尝得见,或读之不熟。今因修南北朝《通鉴》,方得细观,乃知李延寿之书,亦近世之佳史也。”同时,我们推测李贤在注释《后汉书·伏湛传》的“艺术”概念时,可能参考了《隋书》《北史》等唐代官修的前代正史。换句话说,李贤所注“艺谓书、数、射、御,术谓医、方、卜、筮”,与《隋书·艺术列传》或《北史·艺术列传》中的艺术分类相近似。唐代对“艺术”概念运用很常见或者说对“艺术”这个概念很感兴趣,这也是唐代修史时改变前史《魏书·术艺列传》而用“艺术”这个概念立传的原因。

从《魏书·术艺列传》到《晋书·艺术列传》《周书·艺术列传》《隋书·艺术列传》《北史·艺术列传》再到《清史稿·艺术列传》,不但了表明中国“二十六史”正史为“艺术”立传,而且也意味着“二十六史”是“立艺之道”。根据《隋书》和《北史》的《艺术列传》“小序”所表述的艺术内涵来看,“艺术”区分类聚为六类:阴阳、卜筮、医巫、音律、相术、技巧。从《艺术列传》的分类看,与许慎《说文解字》对“艺”与“术”的阐释基本一致,强调的都是具有实用性的“技术”或“能力”,我们从上面引用的“艺术”分类后面对其每一类的功能描述就能清楚地看到对“技术”或“能力”强调的特征。当然,不同“艺术”分类的“技术”或“技能”并非一般性的“技巧”,而是要求掌握这些“技术”或“技能”的人需要通晓经书典籍以及天文地理等知识。虽然不是非得要像张衡那样“通五经、贯六艺”,但大抵是要知晓并掌握“五经”与“六艺”。《艺术列传》所强调“技术”或“技能”重点在于实际的运用,体现的是解决关于人的生存“大事”的“技术”或“技能”,有的多少还与“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有关。同时,“二十六史”不仅有《艺术列传》,还有《汉书·艺文志》(后史改为《经籍志》)、《汉书·律历志》、《隋书·音乐志》等。《音乐志》主要是“礼乐”或“雅乐”的范畴,与《艺术列传》中的“音律”不同。《史记》作《律书》,《汉书》将“律书”与“历书”合并为《汉书·律历志》,亦探讨了乐律理论,如*钟标准的确立等音律的制定及所探讨的音律的规律。《隋书》改《汉书·艺文志》为《隋书·经籍志》,首次把“经籍”分为“经”“史”“子”“集”四部共四十类,此后《旧唐书·经籍志》将有关训诂、文字、音韵、书法等典籍图书载录,清代《四库全书》采用《隋书·经籍志》的分类方法。同时,我们还需要注意的是宋代马端临所著《文献通考》收录了历代文献著录,其中有关于“艺术”著录的典籍。这意味着“艺术”的内涵始终没有中断。

再回到《艺术列传》的思路上来。至《北史·艺术列传》后,《艺术列传》不再被“二十四史”纳入列传中,直到《清史稿》中《艺术列传》再度复出。《清史稿·艺术列传》是中国正史中《艺术列传》的“收官”之传,《清史稿·艺术列传》的“复出”在延续前史《艺术列传》的同时,补入了前史《艺术列传》没有纳入的相关内容和类别,尤其是将近代科学技术纳入《艺术列传》,其人物传记同样包含近代科学家。我们暂时放下《音乐志》《律历志》《艺文志》以及《经籍志》等相关内容,仅正史中的《艺术列传》就体现了中国传统艺术的基础、文化脉络和历史路径,同时“二十六史”的《艺术列传》还有一个自身的迁变路径与脉络。我国正史中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开创“列传”记叙方式,《史记》在七十列传中有《龟策列传》和《日者列传》,“龟策”“日者”这两传是《后汉书·方术列传》的前身或原型。《后汉书·方术列传》“小序”云:

仲尼称《易》有君子之道四焉,曰“卜筮者尚其占”。占也者,先王所以定祸福,决嫌疑,幽赞于神明,遂知来物者也。若夫阴阳推步之学,往往见于坟记矣。然神经怪牒、玉策金绳,关扃于明灵之府,封縢于瑶坛之上者,靡得而窥也。至乃《河》《洛》之文,龟龙之图,箕子之术,师旷之书,纬候之部,钤决之符,皆所以探抽冥赜、参验人区,时有可闻者焉。其流又有风角、遁甲、七*、元气、六日七分、逢占、日者、挺专、须臾、孤虚之术,乃望云省气,推处祥妖,时亦有以效于事也。而斯道隐远,玄奥难原,故圣人不语怪神,罕言性命。

不难看出,《方术列传》就是“龟策”“日者”合一的列传,到了《魏书》则迁变为《术艺列传》,因为《术艺列传》的内容与《方术列传》是一致的。《魏书·术艺列传》“小序”云:

史臣曰:阴阳卜祝之事,圣哲之教存焉。虽不可以专,亦不可得而废也。徇于是者不能无非,厚于利者必有其害。诗书礼乐,所失也鲜,故先王重其德;方术伎巧,所失也深,故往哲轻其艺。夫能通方术而不诡于俗,习伎巧而必蹈于礼者,几于大雅君子。故昔之通贤,所以戒乎妄作。晁崇、张渊、王早、殷绍、耿玄、刘灵助皆术艺之士也。观其占候卜筮,推步盈虚,通幽洞微,近知鬼神之情状。周澹、李脩、徐謇、王显、崔彧方药特妙,各一时之美也。蒋少游以剞劂见知,没其学思,艺成为下,其近是乎?

所不同的是,《术艺列传》在《方术列传》基础上把“医术”纳入其中,扩增了《术艺列传》的内容,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对画家“蒋少游”的评价不是太高。张彦远《历代名画记》记载:“少游敏慧机巧,工书画,善画人物及雕刻,虽有才学常在剞劂绳墨之间。”这里说的是“蒋少游以剞劂见知”。“剞劂”为雕刻工具。《楚辞·哀时命》“握剞劂而不用兮,操规榘而无所施”,左思《魏都赋》“剞劂罔掇,匠斫积习”,皆指雕琢或刻镂。“蒋少游以剞劂见知”意思是蒋少游善于雕琢或刻镂而被世人所知,但认为蒋少游“没其学思,艺成为下”。这里提出这个问题,意在说明《艺术列传》重视技术,但不止于技术。自此以后,《北史》的《艺术列传》成为“二十四史”中《艺术列传》的“收官”之传,直到《清史稿·艺术列传》的复出。故此,我们称为“二十六史·艺术列传”。

纵观二十六史中的《艺术列传》,尽管期间有“断层”,但不意味着“艺术”的断裂。正史中的“艺术”形态与类型分散在其他“志”或“传”中。我们略微考察一下其中几个重要文献便可知晓“艺术”贯穿在史学的路径中。譬如宋代郑樵编纂的《通志·十二略·艺术》收集了历代“艺术”类别:射、骑、画录、画图、投壶、奕碁、博塞、象经、摴蒱、弹碁、打马、双陆、打毬、彩选、叶子格、杂戏格。郑樵具体地划分了“艺术”的种类。尽管《通志》不属于“二十四史”正史范畴,但表明了“艺术”在历史变动的路径中延续。其后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杂艺术》分类大体也是按照这个内容与路径,为后来《清史稿·艺术列传》的“复出”延续了“香火”,提供了内容与路径。《文献通考·经籍考·杂艺术》云:

晁氏曰:南齐谢赫撰。言画有六法,分四品。夫秋之奕,延寿之画,伯乐之相马,甯戚之饭牛,以至曹丕弹棋,袁彦之樗蒲,皆足以擅名天下。昔齐侯礼九九,而仲尼贤博奕,良有以哉。经著大射、投壶之礼,盖正己养心之道存焉,顾用之何如耳,安可直谓之艺而一切废之?故予取射诀、画评、奕经、算术、博戏、投壶、相马牛等书同次之为一类。

按:晁、陈二家书录,以医、相牛马及茶经、酒谱之属,俱入杂艺术门,盖仍前史之旧。今以医、相牛马之书名,附医方、相术门,茶酒经、谱附种植入农家门,其余技艺则自为此一类云。

可以看出,自从《后汉书》首次使用“艺术”这个概念后,“艺术”一直在历史中延续,内容在不断地演变。唐代修撰前代的“正史”,为“艺术”立传,说明唐代修史的“学者”是熟悉“艺术”的概念与范畴的,后晋所修《旧唐书》和宋所修《新唐书》中虽然没有为“艺术”立传,但《旧唐书·经籍志》里有“杂艺术”,其中有投壶、博、博塞、围碁、象经等,为《通志》《文献通考》等奠定了“艺术”延续的路径与脉络。当然也要注意的是《文献通考》将《北史·艺术列传》分类的“医术”和“相术”置入“农家”,但无论如何都还是延续了“二十四史”《艺术列传》的“香火”,还需注意的是,《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子部·艺术类》也秉承了这个路径,其序云:

古言六书,后明八法,于是字学、书品为二事;左图右史,画亦古义,丹青金碧,渐别为赏鉴一途;衣裳制而纂组巧,饮食造而陆海陈,踵事增华,势有驯致。然均与文史相岀入,要为艺事之首也。琴本雅音,旧列乐部,后世俗工拨捩,率造新声,非复《淸庙》、《生民》之奏,是特一技耳。摹印本六体之一,自汉白元朱,务矜镌刻,与小学远矣。射义、投壶载于《戴记》。诸家所述,亦事异礼经,均退列艺术,于义差允。至于谱博奕、论歌舞,名品纷繁,事皆琐屑,亦并为一类,统曰杂技焉。

《清史稿·艺术列传》的复出,正是由于上述正史之外的文献对“艺术”概念及其内容的传承、迁变与拓展,“艺术列传”的“香火”才得以延续与完善。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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