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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年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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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10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省份及计划

专业

科类

计划

招生对象

备注

表演

文理兼收

70

面向全国

依据专业考试成绩确定合格生源名单,按照合格生源分布情况确定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无合格生源的省份,将不投放招生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

40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报考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男性身高不得低于1.7米,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6米。

3.若生源省份组织有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报考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统考并达到本科合格要求。

4.港澳台考生,参加我校面向港澳台学生单独组织的专业测试,详见相应的招生简章。

三、考试安排

(一)重庆市考生:直接认定重庆市相应专业的统考成绩并达到本科合格线,无须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二)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考生:须参加在重庆大学组织的专业考试。

专业

报名时间与方式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表演

网上报名:年1月4日9:00-1月13日18:00

打印准考证:年1月16日10:00开始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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